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《知識產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
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《知識產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 國辦發〔2018〕19號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 《知識產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(試行)》已經國務院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3月18日 (此件公開發布) 知識產權對外轉讓有關工作辦法(試行) 為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,完善國家安全制度體系,維護國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,規范知識產權對外轉讓秩序,依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