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
各州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: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2〕63號,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、《云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(暫行)》(云工信規〔2023〕1號,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要求,現就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一、條件標準(一)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在云南省內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的中型、小型和微型企業,符合《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》;(二)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,提供的產品(服務)不屬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