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開區產業發展服務中心關于轉發組織開展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
各駐區企業: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《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》(工信部企業〔2022〕63號,以下簡稱《暫行辦法》)、《云南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(暫行)》(云工信規〔2023〕1號,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要求,現就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一、條件標準詳見附件。二、申報要求詳見附件。三、工作要求請各企業于2024年4月15日17:00前完成申報材料在“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管理端”的上報工作,后續將電話通知審核通過的企業報送申報材料(紙質版